新闻中心

搜索:

3C消防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解读(七):不合格品的控制

文章来源:鑫佳通 作者:消防产品小编 发布时间:2017-09-16 09:13:17 浏览次数:6750

标准条款:

A.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和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,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、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、预防措施。经返修、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。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。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。

 

解读:

1. 不合格品在产品形成的各个阶段(原材料阶段、半成品阶段、成品阶段)都会存在,工厂应制定相应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。

2. 由于工厂内部原因产生不合格品,工厂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(返工、返修),并按程序文件规定作好记录。如涉及产品一致性的返修应慎重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。

3. 工厂应针对不合格的性质(如个别、批量、偶然性、安全项目)及严重程度进行原因分析,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、预防措施,防止类似不合格再次发生,工厂还应跟踪预防措施实施后的效果。

4. 工厂应注意关键元器件和成品的不合格品率是否超出正常范围。

5. 不合格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存放区域,并与合格品分区存放。

上一条:3C消防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解读(八):内部质量审核 下一条:3C消防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解读( 六):检验和试验设备 返回列表